英國內政部公布允許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身份的港人及他們的近親,申請居留及入籍的新安排。

英國政府在網頁公布,申請人可以由明年一月起,申請在英國最長一次過居留5年,期間可以工作或讀書,以及可攜同家屬前往英國,但不可領取社會福利及援助。在居留5年後再住12個月,申請人就可以申請入籍。

申請人須擁有BNO的身份,並不需要現時持有有效BNO護照。條文又要求申請人通常居住在香港、以及有至少6個月的財務支持。內政大臣彭黛玲表示,申請人可在來到英國之後才找工作,毋須事先找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