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婦及一名女學生,被控去年7月28日於中西區參與暴動,案件在區域法院宣判。

3人暴動罪以及交替控罪非法集結罪都不成立。至於夫婦兩人分別因無牌管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罪成,法庭下令他們各罰款1萬元。

法官在判詞表示,控方陳詞以偏概全和看法過於偏激,但亦指出3名被告當日的裝束及行為非常可疑,但案件並沒有直接證據,基於疑點利益歸予被告的原則,裁定他們暴動罪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