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定室內室外公眾地方須戴口罩 吸煙不獲豁免 Jul 27, 2020 政府公布進一步收緊防疫措施,包括規定不論在室內或室外的公眾地方都要戴口罩。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表示,此規例不適用於未滿2歲的人士,如有合理辯解亦不受規例所限,包括飲食、食藥、因身體或精神上殘疾而不能戴口罩等。 陳松青表示,吸煙不在豁免範圍內,呼籲市民趁機會戒煙,避免在公眾地方吸煙。他說,戴口罩是保護個人和其他人的措施,強烈呼籲市民在任何地方都盡可能戴口罩。 罰則方面,則與原先的「口罩令」一樣,違例者可被定額罰款2000元,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