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警員進入壹傳媒大樓搜查多個小時。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今次在新聞機構搜證的行動,著眼於如何處理新聞材料,例如使用雙重測試,若探員檢視材料時認為是新聞材料,即使該材料是證據亦不會檢取。

另外,李桂華表示,警方希望盡量保持機構運作,例如在搜查時容許員工繼續工作,希望不影響出版,並加派大量人手,約6小時內完成搜證工作。

李桂華提到,有片段拍攝到有警員看似翻閱記者辦公桌上的文件。他解釋,事前訓示警員須小心處理新聞材料,確認物品並非新聞材料,才可以考慮是否當作證物處理;而該警員正在檢視「Scanning」,與一般徹底搜查的程序有別,得知有記者不滿後,已停止有關區域的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