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昨日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拘捕行動發聲明重申,已按法律規定和程序向法庭申請搜查令,並依照搜查令授權在多個地點搜查,針對違法行為蒐證,強調行動針對的是被捕人涉嫌干犯的違法行為,並非個別傳媒機構,不論涉案人身份或背景,會一視同仁按相關法例和實際情況專業執法。

警方表示,由於有被捕人的工作地點是一間傳媒機構,警方曾到該機構蒐證,期間多次出示搜查令,供相關機構人員及律師代表審視,在昨日行動前已特別提醒蒐證時,避免觸及採訪資料,亦在該傳媒機構人員陪同下蒐證,對於部分傳媒刻意抹黑警方的搜查行動,表示十分遺憾。

另外,警方傳媒聯絡隊昨日在場協調,讓部分包括電視、電台和報章等傳媒進入警察封鎖區內,以較有利位置進行更近距離採訪,增加警務工作的透明度。而為配合行動,警方在封鎖區外為傳媒提供協助,便利採訪工作,有關安排屬試行,理解部分記者持不同意見,會在充分聽取意見後,檢討和優化日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