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星期一進入壹傳媒總部搜查,檢走25箱證物。《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接受本台查詢時證實,警方向《蘋果日報》發信,指部分被指涉及保密權的證物,會封存7日,若就限期屆滿後、即下星期一,沒有法律行動,警方將解封文件查閲。《蘋果日報》會申請臨時禁制令,表明警方撿取了新聞材料,要求頒令禁止警方查閱。

羅偉光表示,警方向《蘋果日報》法律部發信,指《蘋果日報》的法律代表指,星期一在將軍澳壹傳媒大樓檢走的部分證物,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已妥為封存,會由檢取當日起封存7天,以便《蘋果日報》提出訴訟程序。

羅偉光表示,警方信函提及已檢取11份保險檔案、4份汽車保險索賠檔案、1份交通意外檔案等22項文件,以及4份涉及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及蘋果日報慈善基金的個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