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星期一進入壹傳媒總部搜查,檢走25箱證物。

《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接受本台查詢時證實,警方向《蘋果日報》發信,指部分被指涉及保密權的證物,會封存7日,若就限期屆滿後、即下星期一,沒有法律行動,警方將解封文件查閲。警方說不評論事件。

本台向警方查詢搜證行動中有否檢取新聞材料;涉及保密權的證物是否新聞材料;行動有否違反法庭手令等,警方回覆指對事件不會作評論。

《蘋果日報》表明,會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表明警方撿取了新聞材料,要求頒令禁止警方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