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報公告2013年內安葬於6個公眾墳場遺骸需移走 Aug 14, 2020 政府在憲報刊登命令公告,通知市民須移走及處置2013年內安葬於6個公眾墳場的先人遺骸。 受影響的6個墳場分別為和合石墳場、長洲墳場、大嶼山大澳墳場和禮智園墳場的棺葬墓段,以及羅湖沙嶺墳場T段和沙嶺金塔墳場的政府金塔墓段。 市民如欲自行安排撿掘及處置其先人遺骸,須於本年8月28日或之前向食環署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提出申請。 如未按上述方法處理,下葬於該6個墳場的遺骸會先在政府火葬場火化,而骨灰將安葬於羅湖沙嶺金塔墳場或食環署署長指定的其他墳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