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生效。

勞工處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

在執行有關安排時,僱主應體諒每位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及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僱主亦應遵守有關法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