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以偽冒警員委任證,先後在酒店房間偷取經網站約見的女子錢財,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冒充公職人員、管有虛假文書等6項罪名,判囚10個月,並需要賠償女受害人;至於另一項盜竊罪則獲撤控。

被告蔡曉東、43歲,被控分別於今年4月24日、27日及5月6日,透過色情按摩網站相約受害人,分別在油麻地、尖沙咀的3間酒店房間假冒警察,先後偷竊3名女子2500元、15000元及4萬元。不過,被告在其中一間尖沙咀的酒店,偷走女事主4萬元一案則獲撤控。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父母為長期病患者,需依賴被告供養。裁判官認為,被告父母身體狀況早於案發前已出現,拒絕因此減刑,但考慮到被告願意賠償、及坦白認罪,酌量減刑至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