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男子唐英傑,申請人身保護令及第二度申請保釋,高等法院今日開庭處理。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表示,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只有3個可以拒絕被告保釋的理據,但法官不認同,認為條例仍有其他拒絕保釋的原因。

另外,一名女子在法庭延伸部分拍攝,被法官召入庭內,她表示,自己拍攝是希望告知男朋友,審訊已經開始,並不知道法庭延伸部分不准拍攝,承諾會刪除相片,亦會要求男朋友不要將相片傳給其他人。

法官表示,暫時不會就事件再有行動,但已記錄低她的資料,未知事後會否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