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將優化「防疫抗疫基金」下的餐飲處所資助計劃,協助合資格申請有關計劃,但沒有申請首筆資助的食肆,合資格的四類食肆持牌人可於下星期二至下月14日期間提出申請。

合資格的包括普通食肆、小食食肆、水上食肆及工廠食堂的持牌人;曾經申領「保就業」計劃下第一筆工資補貼但不會申請第二筆工資補貼的相關食物業持牌人,有關申請人須仍在營運中。

食環署會按其處所面積發放12萬5千元至110萬元資助,用作支援其申請獲批後的3個月內支付員工薪酬。

發言人說,為免被濫用,申請人須承諾收到每筆款項後3個月內不裁員、有關月份不少於八成的資助額,用於支付員工薪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