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日有過百名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在維園舉行選民聚會,一名地產經紀被警方搜出48條6吋索帶。他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名成立,是首宗因管有索帶而被定罪的案件。被告被判監禁5個月2星期,申請保釋被駁回。

裁判官鄭紀航認為,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陳俊傑打算與同路人分工合作,用索帶綑綁鐵欄,組成大型組合物,用於衝突、毆鬥傷人或阻礙交通。

鄭紀航表示,本案牽涉與人合力犯案,市民不應受被告的惡霸行為影響,須判處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