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去年理大事件拘捕25名被捕後拒絕擔保的人士,連同另外兩名被捕人士,合共27人被落案控告非法集結,其中一人因藏有鐳射筆而被加控藏有攻擊性武器。

被捕人士涉嫌在去年以聲援理大示威者為由,在尖東科學館廣場集結,當日曾被拘捕。

警方指出,拒絕擔保並不代表不需要負上刑責,而且大部分可供訴訟的罪行都沒有檢控期限,勸喻涉案人士不要棄保潛逃,以非法手段逃離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