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落案起訴,去年理大事件25名被捕後「踢保」的人士,連同另外兩名被捕人士,涉嫌非法集結,其中一人因藏有鐳射筆而被加控藏有攻擊性武器。

警方指出,拒絕擔保並不代表不需要負上刑責,又勸喻涉案人士不要棄保潛逃,以非法手段逃離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