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落案起訴一名14歲少年一項暴動罪及一項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

去年10月4日元朗有示威者聚集,一名便衣警員在元朗開了一發實彈槍,射中該名少年大腿。案件下周二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去年10月4日晚上9時許,元朗大馬路有示威者聚集,反對《禁止蒙面規例》示威,一名便衣警員由私家車步出,與示威者爭執,之後被人圍毆,混亂中該名便衣警員開了一發實彈槍,一名14歲少年左邊大腿中槍,送往屯門醫院接受手術治療。

其後有人向該名便衣警員投擲汽油彈,他頭破血流,衣服被燒著,走避時手槍及子彈彈匣跌在地上,有人上前疑企圖搶槍,警員奪回手槍,但遺下子彈彈匣,他致電要求增援時再度被擲汽油彈,腳部一度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