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保安員涉行賄上司保職位及獲額外津貼遭起訴
廉政公署昨日分別起訴兩名在政府總部工作的物業管理公司保安員,涉嫌與一名上司串謀,使對方收受共18000元賄款,讓其中一人繼續受僱及另一人獲批額外津貼,各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下周一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兩名被告分別61及64歲,案發時受僱於佳定集團,均被派駐到政府總部工作,受佳定一名物業經理監管。除獲發月薪外,會按其職位、表現,及年資等而獲發數百元至約3000元特別津貼。
其中61歲被告,涉嫌於2018年至2019年期間,以每月1500元的特別津貼,向該物業經理支付賄款共15000元,作為被告繼續受僱於佳定的報酬。64歲被告則涉嫌於同一期間,向物業經理支付賄款3000元,作為向被告額外批出特別津貼共4000元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