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將就金控公司相關監管合理設置過渡期
內地公布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決定及監督管理辦法。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從長期來看金融控股辦法的推出,有利促進各類機構有序競爭、良性發展,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潘功勝指,下一步將在依法依規、穩妥有序開展准入管理和相關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風險,又指會合理設置過渡期,把握好節奏、時機,引導相關存量企業穩妥有序調整,推動金控辦法平穩實施。
潘功勝又提到,監控辦法的實施不改變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格局,而是對現行監管的完善,人民銀行將會與相關部門建立跨部門工作機制,加強監管協作與資訊共用。
另外,他指,建立重點房地產企業資金監測和融資管理規則目的,在於加強內房融資管理市場化、規則化和透明化,有利企業合理安排自身經營活動和融資行為,糾正企業盲目擴張,增強自身抗風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