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布,廢紙收集及回收服務承辦商明日起逐步開展服務。

17個獲環保署以服務合約形式聘請的承辦商,會在全港各區收集廢紙,包括紙皮、報紙和辦公室用紙,並在本地進行篩選、分揀及打包等工序後,把廢紙出口至內地或海外市場,如東南亞,循環再造成紙製品。

署方說,承辦商必須以不低於指定廢紙回收價,即合約期首半年不低於每公斤7毫,往後每3個月按市場實際廢紙出口價格調整,向前線回收人員及其他廢紙生產者收購符合標準的廢紙,包括不濕水及不混雜其他雜質,以支援廢紙回收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