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罪不成被告稱律政司申請就法律問題轉交上訴庭 Sep 21, 2020 涉及去年7月暴動案的一對夫婦及一名女學生,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其中一名被告接獲律政司通知,律政司會申請就法律問題轉交上訴庭,結果不會影響3人的無罪裁決。 律政司認為,「共同犯罪原則」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罪,亦適用於案發時不在場的被告,否則會非必要地削減相關被告的罪行,包括「哨兵」、協助逃走的司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