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修訂《警察通例》,持香港記者協會或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的人士,不再符合「傳媒代表」的定義。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代表譚蕙芸指出,並非所有學生都能持有記協會員證,記協本身亦做很多核實工作,大學新聞系的學生才可以申請,相關制度一向行之有效,警方今次的做法是倒退。

譚蕙芸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自己去年不時到示威現場採訪,見到很多時記者只是站在行人路,然後警方會拉起封鎖線,記者就被納入防線內。她說,特首及警方未有講清楚,修例後如果記者只是持有記協會員證,在現場被警方納入封鎖線範圍內,會否違法。

譚蕙芸說,作為教師,日後或會調派學生到較平靜的現場採訪,或事發後才作深度採訪。

有聽眾致電節目說,這些衝突現場可能出現危險,認為不應調派年青的學生到場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