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涉嫌干犯「偷越邊境罪」,仍在深圳被刑事拘留,至今已超過一個月。

本港警方前日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指12人上月23日乘坐偷渡集團安排的快艇,計劃經內地海域逃往台灣,逃避在港涉案的刑責,在內地公安管轄海域被查獲。

鹽田公安分局稍後將依據内地刑法,呈請批准逮捕他們,其中一名當事人家屬委託的律師盧思位預計,十一國慶前會有結果;本港警方正調查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

警方表示,根據省公安廳資料,以及海事處和水警記錄,快艇最後偵測到的時間為上午8時許,當時離開香港水域界限約10.9海里,向東南方向航行。廣東海警局公告曾提及,在香港水域界限以外,東南方約26海里查獲快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