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明日派義務觀察員記錄警方對傳媒作出的安排
記協表示,明天國慶日及中秋節假期,預計有市民響應網民號召上街,將會是警方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定義後,首個大型公眾活動,記協將試行「觀察員計劃」,安排3名義務觀察員,包括記協執委、新聞系講師及現職新聞從業員,到港島區公眾活動現場進行記錄。
3名觀察員將穿着螢光綠色背心,貼上「觀察員Observer」的標籤。他們將以中立身分在公眾活動現場,記錄警方對傳媒作出的安排、警隊傳媒聯絡隊工作時的行為表現,以及現場記者的行為表現等。
觀察員可能利用拍攝器材錄影或訪談,以記錄發生的相關事項,有關材料將用於但不限於記協內部研究或法律訴訟,材料的閱覽權只限記協執委會或經執委會授權的相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