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表示,就12名香港通緝犯在內地涉嫌非法越境的案件,警方循相互通報機制接獲內地執法部門通報,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其中2人,另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其餘10人。
在委聘律師方面,保安局說,根據最新所得的資訊,12人已各自委任2名律師,與之前的信息一致,當局不會就個別人士的表述、意見或報道作出評論。
保安局表示,家屬如有求助要求,可繼續與入境處聯絡及會面,處方會繼續按機制協助家屬,將提出的書面訴求轉交內地機關,而入境處及駐粵辦自從接獲家屬求助後,亦一直跟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