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傘餐廳遭潑糞案,警方拘提共犯3人後18日移送北檢,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北院19日凌晨裁准羈押禁見。圖為涉案的莫姓男子(中)被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中央社記者施宗暉攝 109年10月17日
保護傘餐廳遭潑糞案,警方拘提共犯3人後18日移送北檢,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北院19日凌晨裁准羈押禁見。圖為涉案的莫姓男子(中)被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中央社記者施宗暉攝 109年10月17日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保護傘餐廳遭潑糞案,潑糞的莫姓男子坦承收錢辦事並供出共犯李男等3人。警方拘提3人後昨天移送北檢,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北院今天凌晨裁准羈押禁見。

「保護傘」餐廳由香港「反送中」抗爭者義務律師黃國桐開設,16日中午遭25歲莫姓男子潑灑穢物。北市警方17日凌晨逮捕涉案莫男到案移送北檢偵辦。

檢方偵訊時,突破莫男心防,他坦承收受李姓男子等3人新台幣1萬5000元酬勞後犯案,檢察官隨後以本案有共犯在逃,莫男有逃亡、勾串共犯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立即開出3張拘票,警方經持續調閱相關監視器,17日晚間在台北地檢署旁緝獲李男3人到案。

檢警調查,主嫌為北聯幫成員24歲李男,因接受他人以3萬元為代價委託辦事,對方稱是和保護傘餐廳業者有過節欲報復,李男再找26歲哥哥、25歲江姓表哥共謀,並以1萬5000元代價找江男的高中同學莫男合作犯案;案發時還拍攝潑屎影片,向幕後指使者回報狀況,檢警將持續溯源追查幕後指使者。

李男等3人經警詢後,昨天下午被依涉犯毀損、公然侮辱、恐嚇和傷害等罪嫌送北檢,檢察官複訊後,以逃亡、滅證串供、反覆實施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收案後,今天凌晨召開羈押庭,於凌晨3時許裁准3人羈押禁見。(編輯:張銘坤)1091019

協助在台灣尋求庇護香港人維持生計的「保護傘」餐廳16日遭人潑穢物,餐廳17日沒有營業,內部人員忙著整理,偶有貨運公司送貨到店內。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09年10月17日
協助在台灣尋求庇護香港人維持生計的「保護傘」餐廳16日遭人潑穢物,餐廳17日沒有營業,內部人員忙著整理,偶有貨運公司送貨到店內。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0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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