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圖)被檢方指控貪污並收受三星公司賄賂,首爾最高法院最中維持二審原判處有期徒刑17年、罰金130億韓元、追徵犯罪所得57.8億韓元。(韓聯社)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圖)被檢方指控貪污並收受三星公司賄賂,首爾最高法院最中維持二審原判處有期徒刑17年、罰金130億韓元、追徵犯罪所得57.8億韓元。(韓聯社)
(中央社首爾29日綜合外電報導)韓國最高法院今天對前總統李明博

李明博小檔案

  • 大韓民國第17任總統(2008年至2013年),曾任兩屆國會議員、第32任首爾市長
  • 擔任首爾市長期間將漢城中文名改為首爾,知名政績為整治清溪川
  • 隸屬保守派,上任後捨棄前總統金大中「陽光政策」,對北韓漸趨強硬
  • 2018年因涉嫌收賄、濫用職權、挪用公款等罪名被捕
  • 2020年因賄賂案遭判處1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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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受賄案進行終審,維持二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7年,罰金130億韓元、追徵犯罪所得57.8億韓元。

韓聯社報導,二審法院曾取消李明博保釋資格,當庭逮捕。李明博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對此予以駁回,李明博將入獄服刑。(譯者:盧映孜/核稿:徐睿承)10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