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扬(综合报道)
2020-10-01T14:50:10.573Z

(德国之声中文网)全球范围内,科学家们正在紧张地开展新冠疫苗的研发,而且已经有几款疫苗进入至关重要的临床第三阶段试验。但中国显然又冲在了最前沿:尽管正式的研发尚未结束,已有数十万人接种了三款候选疫苗中的一种。接种疫苗者是中国政府确定的所谓"一线人员",其中包括疫苗生产企业的员工。而在中国境外,人们普遍担心这些疫苗可能存在无法预估的风险。

《纽约时报》9月28日报道称,中国有三款疫苗都已进入第三阶段临床实验,这些实验目前基本都在中国以外进行,比如疫情严重的巴西、土耳其以及印度尼西亚。参与实验者都能得到细致入微的临床观察。但中国境内的接种者恐怕并没有这种待遇。

美联社前不久援引中国国药集团一位高官的话报道称,国药CNBG (Sinopharm CNBG)正在开展两款疫苗的研发。仅这家企业就已在官方新冠疫苗临床实验范畴之外,为35万人接种了疫苗。该企业还向武汉提供了20万剂疫苗,用于对该市医务人员的接种。

另一家企业科兴生物(Sinovac Biotech)则为90%以上的员工及其家属接种了疫苗,涉及大约三千人。科兴生物总经理尹卫东对美联社表示,该公司还为北京市政府提供了上万剂疫苗。他本人也在数月前就接种了新冠疫苗。他说:"这是我们公司的传统,当年公司研发乙肝疫苗时,我们也是这样做的。"

提前接种:有悖道德和伦理?

各国专家们对中国的做法大感震惊:未经临床验证的疫苗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副作用,接种者也可能错误地认为自己已拥有免疫力,从而放松警惕造成更大规模的传播。除此之外,从道德和伦理层面上讲,这种做法也值得商榷:这些国有和半国有企业的员工们,是否是自愿接种这类未经批准的疫苗的呢?《纽约时报》报导称,相关企业曾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

九月中旬,中国官方曾表示,中国疫苗研发的进程非常顺利,最快11月份第一款疫苗就可能投放市场。科兴生物和国药正在进行三种疫苗的研发,并希望能够在年底前获得批准。除此之外,位于天津的康希诺生物制药公司据称也在进行疫苗研发。

全球有九种疫苗进入关键阶段

目前,全球范围内,共有九种疫苗进入了最后一个实验阶段,即三期临床实验。在这一阶段,将对大量志愿者接种疫苗进行临床观察,因此,它也是难度最高的临床实验。前不久,英国瑞典联合制药集团 AstraZeneca不得不宣布暂停临床实验,因为一名受试者因不明原因突然出现严重神经系统症状。

俄罗斯出品的"卫星5号"是全球范围内第一个获准广泛民用的新冠疫苗,也是国际间争议最大的疫苗。因为,这款疫苗在未进行3期临床实验前就已获批上市。

相关图集:一个痛苦的里程碑:全球新冠死亡人数突破百万

4月9日:新冠死亡人数破10万:进入4月后,欧洲包括意大利在内的新冠重灾区开始讨论何时解封。4月8日,中国武汉市取消封城,但欧美各国的疫情仍相当严重,4月9日,全球新冠病亡人数首次突破10万大关。
4月24日:死亡人数再破20万:美国与欧盟陆续通过刺激经济的纾困方案,希望藉此降低新冠疫情对产业造成的伤害。当日,美国国务卿首次提出华盛顿不再资助世界卫生组织的可能。
5月14日:超过30万人病亡:欧洲新冠疫情逐渐好转,德国也开始重开边境。但新冠让德国减少800亿欧元的税收损失。与此同时,武汉市决定10天内对全市超过千万人口检测新冠病毒。
6月6日:超过40万:世界卫生组织改变了对戴口罩防病毒的立场,现在开始大力推荐戴上口罩防止新冠病毒传播。
6月29日:死亡人数超过50万:这天,新冠死亡病例突破50万人大关,同日,全球的确诊人数也突破1000万人。由此,新冠死亡总数首次接近每年流感死亡人数。
7月19日:突破60万:新增感染案例主要发生在美国、巴西、印度和南非。不过死亡人数目前相对稳定,平均每天大约5000人,其中美国将近1000人死亡。
8月5日:夏日里70万人的死亡数据:德国生物技术公司BioNTech和中国复星医药公司8月5日宣布,联手研发的新冠疫苗人体临床试验已在中国启动。这天,全球累计死亡数已超过70万,而这个数字在炎热的夏日显得很不真实。
8月21日:80万,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世卫总干事谭德赛在日内瓦表示,世卫组织希望“此次大流行瘟疫能在两年内结束”。当天德国国内单日新冠感染人数超过2000,创下4月25日以来的最高值。
9月9日:死亡累计直奔90万:英国阿斯利康制药公司与牛津大学合作研发的新冠疫苗AZD1222曾被寄予厚望,不过,一名受试者在接种疫苗后出现了严重副作用后,谨慎起见暂停了临床试验。9月9日前后,全球累计新冠死亡人数已达90万。
9月29日:同百万生命致敬告别:新冠疫情从有记录到今天,已有超过100万人死于同这个病毒有关的疾病。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称它是一个“痛苦的里程碑”,他说,“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逝去的个体,他们是父亲、母亲、妻子、丈夫、兄弟、姊妹、朋友和同事。”

© 2020 德国之声版权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如无德国之声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当行为都将导致追偿,并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