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务会议通过《民法》修正案禁止体罚子女

韩国将删除《民法》中存在了62年的“惩戒权”条款。这一条款规定父母享有对子女的惩戒权,因为经常被滥用为父母体罚子女的依据而备受诟病。
韩国法务部10月13日表示,国务会议已经通过删除父母惩戒权条款的《民法》修正案,将于16日将修正案提交国会审议。
韩国《民法》第915条规定,监护人为达到保护或教育儿童的目的,可以在必要时行使“惩戒权”。因为容易被误用为父母体罚子女的依据,该条款一直备受争议。
1958年制定《民法》后,这一条款一直保留至今,它规定“监护人为达到保护或教育儿童的目的,可以在必要时对其进行惩戒,也可以在得到法院许可的前提下,将儿童送至感化或矫正机关”。
修正案中删除了“可以在必要时对其进行惩戒”的内容,并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子女,同时删除了实际生活中几乎不会用到的“将儿童送至感化或矫正机关”的内容。
删除“惩戒权”条款后,针对“将儿童送至感化或矫正机关”单独作出规定的《民法》第924条和第945条也一并被删除。
法务部表示,“希望这份《民法》修正案通过国会审议并公布实施后,可以在全社会形成以保护儿童权利为中心的养育环境,改变社会对虐待儿童问题的认识”。
韩《家暴特例法》明年1月起实施,加大对家暴行为惩罚力度
韩国国务会议还表决通过加大对家庭暴力犯罪惩罚力度和强化对受害人进行保护的《家庭暴力犯罪惩罚特例法》公布案,将侵入住宅罪和拒不退房罪也列为家庭暴力犯罪的惩罚范围。新法实施后,接到家庭暴力报警的警察在现场调查时,将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现行犯进行逮捕。对于家暴案件中被判有罪的当事人,可以强制其参加家庭关系教育课程,拒不执行者将被处以刑事处罚。违反禁止靠近等临时处罚措施的家庭暴力犯罪者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改变了现行法律只对其处以罚款的规定。如果是惯犯,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另外,原本只规定犯罪者禁止靠近特定场所的“禁止靠近”措施新增了禁止靠近受害者和家庭成员等内容。为保护受害者,新法中还增加了限制子女探视权的条款。这一法律将在10月20日公布,满三个月后,从明年1月2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