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民發起國慶和中秋節上街,是警方修訂《警察通例》的「傳媒代表」定義後,首個大型公眾活動。記協安排3名身穿貼上「觀察員Observer」標籤螢光綠色背心的義務觀察員,到港島區公眾活動現場進行記錄。
義務觀察員之一的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表示,今天主要義務為記協觀察現場情況,期間會錄影及做文字記錄,主要觀察實施新規定後傳媒採訪會否遇到任何問題,亦會留意浸大新聞系學生的採訪和安全。
呂秉權說,要留待警察拉起封鎖線時才能測試新政策的影響,包括如何對待認可和非認可記者,並會留意警方早前指,會在封鎖線外容許非指定記者的採訪空間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