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銀金融因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去年9月發行浮息優先抵押票據結欠若干債務,有關抵押資產被委任接管人同管理人,有關接管人同管理人亦被委任為附屬公司新董事以接替原有董事。有關訴訟10月29日進行聆訊。

集團發出公告,表示上周五法院判定,在等候裁決期間,有關接管人及管理人有權行使附屬公司與德意志信託(香港)訂立的抵押協議,以及票據的股份押記項下授予的權利及權力,以及出任附屬公司董事,除非及直至因法院頒令或其他方式被合法免職。

高銀指出,法院命令是按接管人及管理人作出承諾下頒發,接管人及管理人承諾,直至聆訊或法院進一步命令前,不會在未有向原有董事及質押人發出7日書面通知前,為出售寫字樓物業訂立任何具約束力協議。

高銀金融股份自本周二起短暫停止買賣,將繼續停牌以待刊發須予公布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