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向各部門發出通告,要求今年7月起聘任為公務員,需要宣誓或簽署聲明,定當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認為,通告內容空泛,令人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