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表示,公務員的宣誓安排不會影響公務員工會按法例及會章與政府的溝通。

有公務員工會表示擔憂宣誓和簽署聲明的要求,會影響工會爭取薪酬福利。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根據《職工會條例》登記的公務員工會,宗旨大致為增進政府和公務員作為僱主和僱員之間的了解和合作,與政府聯絡及討論涉及公務員福祉的事宜,指宣誓或簽署聲明的要求,不會影響工會在符合《職工會條例》的條文和會章規定下,與政府溝通。

公務員事務局又重申,現職公務員的宣誓或簽署聲明的安排,公務員事務局會按既定機制諮詢,研究後敲定和落實有關安排,指公務員亦享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賦予的權利,例如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和自由結社等權利,但有關權利並非絕對,指公務員亦必須清楚知道公務員身分所帶來的要求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