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早前公布有關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的方案,國家發改委今日發布首批40條授權事項。

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授權事項包括開展創新企業境内發行股票或者存托憑證(CDR)試點、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落地,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版上市機制,以及分類分步開放通信行業等。

科技創新體制的授權事項,當中包括允許有境外國際通行職業資格的金融、稅務、建築、規劃等人才提供專業服務,放寬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的限制,但不包括醫療衛生人員。

對外開放方面,中央支持深圳國際仲裁機構建設國際投資聯合仲裁中心,完善國際法律服務和協作機制。城市空間治理的授權事項,則包括支持深圳進一步提升機場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