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10個月專上院校內有4宗設施遭破壞等衝突事件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由去年12月至今年9月,專上院校校園範圍內發生4宗設施遭破壞或不同政見人士衝突的事件,當中3宗由校方在事後報警處理。
楊潤雄書面回覆立法會提問時表示,香港沒有法外之地,任何人士都不應利用專上院校校園作任何非法活動。《警隊條例》訂明,如任何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士已進入或置身於某處,居住該處或管理該處的人,須容許警務人員自由進出該處,院校亦應按法例規定配合警方執行職務。
他指出,專上院校有責任妥善管理及保障校園安全,因應去年社會事件的經驗,教資會資助大學及職訓局已按實際需要提升校園的保安安排,增聘保安人員,部分院校實施進出校園管制措施,要求教職員、學生及獲邀訪客進入校園前出示證件或登記,個別院校更已聘用專業保安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