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期間損壞港鐵閉路電視 廚師判囚3星期賠償6百元
一名男子早前承認去年「大三罷」中參與非法集結被判囚,他在案件保釋期間,以雨傘破壞港鐵閉路電視,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被判即時監禁3星期,其中1星期與非法集結案的刑期同期執行,另外要賠償600元。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受非法集結案困擾,又因任職的酒樓結業,令他失去理想工作,案發當晚回家途中鬱悶下,像小朋友般發洩而犯案,事後深感內疚。
裁判官香淑嫻說,宣洩情緒並非求情理由,但接納辯方指被告沒有預謀,酌情將這宗案件的部分刑期與非法集結案的刑期同期執行。
案情指,警方於5月24日在馬鞍山大水坑站進行反刑事損壞行動,凌晨約1時發現25歲被告劉禮彥用雨傘擊打閉路電視,鏡頭外罩脫落,警員到場後,尾隨被告回家時,將他截停並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