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讀通過《漁業保護修訂條例草案》,有關草案容許直至2012年6月14日完結前一直用於捕魚、但在2012年6月15日未領有由海事處發出有效運作牌照的漁船船東,重新遞交登記申請,並授權漁護署署長在有限範圍內行使酌情權,考慮有關申請個案。

立法會大會在今早9時續會後,曾一度因法定人數不足流會,主席梁君彥其後根據《議事規則》,在9時50分恢復會議,大會預計約晚上7時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