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廣播及電訊法例修訂條例草案》,草案旨在解決傳統廣播服務和網上媒體在現行規管上出現的失衡情況,為傳統廣播業 「拆牆鬆綁」。

草案涉及的建議,包括放寬跨媒體擁有權的限制、放寬外資控制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持牌人的限制、並刪除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人,必須為非附屬公司的規定。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表示支持修例,指隨著進入多媒體年代,免費電視廣播的經營環境漸趨困難,面對非常激烈競爭,草案放寬對投資者的限制是與時並進,亦無削減通訊局的監管權力。她又建議政府盡快修例,規管網上電台、電視台及虛假訊息。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說,所謂「拆牆鬆綁」的建議,可能帶來其他問題,指出以往有限制時,不同投資者、財團或電視台都會尋求不同方法繞過限制,因此以往認為有關限制是「無牙老虎」,現時政府反而「剝走棚牙」,難以明白政府的邏輯。

至於放寬外資擁有權方面,莫乃光認為,近年香港發展方向只有「紅色資本」,不會有外資,擔心令節目質素、方向、新聞自由都被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