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法院上週維持前總統李明博(左2)貪汙受賄案的二審判決,判處17年有期徒刑。李明博2日下午乘坐一輛黑色汽車,離開首爾江南區論峴洞的住宅。(韓聯社)
韓國最高法院上週維持前總統李明博(左2)貪汙受賄案的二審判決,判處17年有期徒刑。李明博2日下午乘坐一輛黑色汽車,離開首爾江南區論峴洞的住宅。(韓聯社)
(中央社首爾2日綜合外電報導)韓國最高法院上週維持前總統李明博

李明博小檔案

  • 大韓民國第17任總統(2008年至2013年),曾任兩屆國會議員、第32任首爾市長
  • 擔任首爾市長期間將漢城中文名改為首爾,知名政績為整治清溪川
  • 隸屬保守派,上任後捨棄前總統金大中「陽光政策」,對北韓漸趨強硬
  • 2018年因涉嫌收賄、濫用職權、挪用公款等罪名被捕
  • 2020年因賄賂案遭判處1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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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受賄案的二審判決,判處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李明博今天再度入獄。

韓聯社報導,李明博自2月25日獲暫停執行拘留,時隔251天再被收監。但他在看守所被羈押約1年可折抵刑期,之後只需服刑16年。

根據法新社,李明博今天下午乘坐一輛黑色汽車,離開首爾江南區論峴洞的住宅,沿途經過大批記者和前幕僚,但李明博並未發言,也無法從黑色車窗看到他。

現場景象反映韓國政治的兩極化。一名李明博的支持者高舉「李總統救了經濟,提升國家形象」的標語,還有一些人握拳向他行禮。幾步之外警方封鎖線的另一側則站著一名男子,要求李明博「向人民道歉」。

李明博先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接受檢方傳喚,經確認身份等程序後,再乘坐檢方提供的車輛,轉往首爾東區看守所正式服刑。

李明博再度入獄,代表韓國4名在世前總統不是正身陷大牢,就是已服完刑期。這種現象經常是因為繼任的政壇對手展開調查。

韓國最高法院上週維持李明博盜用公款252億韓元(新台幣約6億4000萬元)、收受賄賂94億韓元有罪的判決,判處他17年徒刑。

李明博2018年底首次被定罪,原本刑期為15年,在他服刑近一年後,上訴法院加重刑期,但同意他向最高法院上訴期間得以交保。(譯者:楊昭彥/核稿:陳政一)109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