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修法规定育儿假可分三次使用解决新冠育儿空白
未来韩国职工可以将育儿休假分三次使用。此外,申请职工生活稳定资金贷款的条件大幅放宽,此前不允许参加工伤保险的特殊工种劳动者和个体户也将获许参加工伤保险,在家族企业无薪提供劳动的家庭成员也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韩国雇佣劳动部11月19日表示,国会大会通过了以上内容的《男女雇佣平等法》《劳动福祉基本法》《工伤保险法》等六个相关法律的修正案。
韩国育儿休假原本只能在孩子8岁之前分两次使用。但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COVID-19)扩散的情况下,为解决孩子随时可能无人照顾的问题,修正案对法律条文作出修改,规定职工可以分三次使用育儿休假,并且在公布后立即实施。已经申请育儿休假但休假总时长不满1年、或者目前正在休假的职工同样适用。
个体户也能申请职工贷款
新规还将放宽申请职工生活稳定资金贷款的条件。按照现行规定,只有低收入职工和缴纳工伤保险的13种特殊工种劳动者可以申请这一贷款。根据新规,无论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所有特殊工种劳动者和自愿参加工伤保险的1人个体户也可以申请该类贷款。
新规还规定,被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生活补贴贷款。以往劳动者在领到被拖欠的工资之前无法申请生活补贴贷款。政府计划通过施行细则对具体的贷款对象和条件作出规定。
允许为家族企业无薪工作的家庭成员参加工伤保险
新规还将全面允许在家族企业无薪工作的家族成员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劳动标准法》,只有职工可以参加工伤保险,中小企业主如果愿意,也可以通过本人承担全额保险费的方式参加工伤保险。但是,与企业主一同工作但不领取薪金的企业主家庭成员由于不属于《劳动标准法》的职工定义,因而无法参加保险。按照修正后的新规,中小企业主的配偶和四代以内血亲在企业内无薪提供劳动的,均可以通过本人承担全额保险费的方式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新规,在工作过程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等传染病,也可以认定为工伤。疾病管理厅掌握的劳动者活动轨迹信息属于个人信息,根据现行规定不能提供给其他机构使用。但按照新规,劳动福利公团在判断工伤与否时,可以调取查看相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