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前总统全斗焕“损害死者名誉罪”一审被判8个月缓期2年执行
2020.11.30 15:32
韩法院判定全斗焕有罪,“直升机扫射属实”
因涉嫌对已故神父曹皮乌斯(本名曹喆铉)进行名誉损毁而被起诉的韩国前总统全斗焕(89岁)于11月30日在光州地方法院举行的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2年执行。前总统全斗焕于2017年4月被起诉,至一审判决中间历时3年零7个月之久。
检方在上月的结案公判中以直升机扫射的目击者的证词和韩国防部5·18特别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对Jeonil大厦上留下的弹痕鉴定结果等为依据,认为完全可以证明全斗焕有罪。检方还指出,全斗焕“对依然记得历史的伤痛的人们进行了嘲弄”,提请法院判处全斗焕前总统1年零6个月。
全斗焕前总统在2017年4月出版的回忆录中主张称已故的曹皮乌斯神父目击到直升机扫射的证词是“谎言”,还指责曹神父“自称是神职人员,其实就是个无耻的骗子”,由此因损害死者名誉罪被起诉。
全斗焕前总统仅于2019年3月出庭一次,此后便以罹患阿尔茨海默病等健康状况为由而拒绝出庭。在法院变更之后其于今年4月第二次出庭,此次是全斗焕前总统第三次出庭接受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