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觀察要求警方嚴肅跟進個別警員使用過度武力指控
區域法院日前頒下判詞,7人被控參與去年831灣仔暴動,全部罪名不成立。民權觀察要求警方嚴肅立案跟進,個別警員制服被告期間使用過度武力,又認為持續冷待對警暴指控,只會加劇民憤,瓦解公眾對警隊的信任。
區域法院日前頒下判詞,提及警員拘捕第6被告時,「在6對1情況下,相信這班專業警察絕對可以徒手制服被告,不用出現流血場面。」判詞又指,警員回答關於有否使用過分武力擊打被告提問時,明顯在迴避,面對客觀事務,仍不講真話,顯示並非一名誠實可靠的人,因此不會依賴這名警員證供。
民權觀察表示,過往警方一直迴避在反修例示威期間使用過度武力的指控,並重覆強調一直使用最低武力,但是次法庭判詞正是再一次引證警方應正視問題。成員王浩賢表示,法庭仔細考慮不同證供及片段,才得出這個結論,涉事的警員理應問責,警隊必須立即主動展開調查。民權觀察重申國際人權法規定,拘捕及驅散行動應以最低武力進行,武力的使用必須符合相稱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