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建議加強經濟安全風險預警
中共中央提出「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建議,明確提出加強經濟安全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及能力建設,實現重要產業、基礎設施、戰略資源、重大科技等關鍵領域安全可控。
建議提出,完善宏觀經濟政策制定及執行機制,重視預期管理,提高調控科學性;完善貨幣供應調控機制,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及傳導機制;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增強國家重大戰略任務財力保障。同時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
建議又強調,毫不動搖鞏固及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動金融、房地產及實體經濟均衡發展;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另外,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