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諮詢公眾
政府就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展開諮詢,建議加強規管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將引入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以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建議賦權證監會及海關關長分別監管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及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遵守《打擊洗錢條例》規定的情況,以及對違規行為施加各項適當及具阻嚇性處分。
在引入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方面,政府建議,規定任何人士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受規管業務,須向證監會申請牌照,並符合適當人選準則。持牌人須遵守《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所訂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以及其他為保障投資者的規管要求。
諮詢為期3個月,意見送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明年1月底止。
政府表示,立法建議目的是按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的最新國際標準,完善香港監管制度。香港自1991年起成為組織成員。
政府發言人說,有關建議對香港履行相關責任,以及維持香港作為可靠及具競爭力投資及營商地方的公信力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