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指傳媒工作者被捕令人質疑警方目的
香港電台電視部編導蔡玉玲被捕。警方表示,接獲市民投訴,有人在一個電視節目中公開報道車主相關資料,懷疑侵犯個人私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警員拘捕一名37歲姓蔡女子,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據了解,事件涉及蔡玉玲有份製作的《鏗鏘集:7.21誰主真相》。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發表聲明,指高度關注有關事件,認為監察政府、為公眾利益追查真相、核查資料和進行偵查報道是記者天職,警方今次以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拘捕傳媒工作者,令人質疑警方行動的理據和目的。
聲明又說,深切憂慮警方的行動損害新聞採訪自由,強烈要求警方解釋拘捕理據,及在無確實證據前盡快釋放被捕記者。
聲明指出,新聞工作者多年來透過查冊等方式,偵查報道涉及公眾利益的社會事件,是職責所在,也是維護香港整体利益,敦促當局嚴肅正視尊重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