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政府今日將會公布新發牌制度建議,根據相關反洗黑錢條例,所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包括非證券型,只要在香港營運或目標是在香港投資,都需要向證監會申請牌照,否則屬於違法。

他表示,去年公布的監管框架虛擬資產可向證監會申請牌照,但是選擇性做法,框架有限制,營運者如果要遠離監管是可以,只要確保加密資產並非證券類型。他表示,如果實行新制度,所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都會受監管,連同去年框架,可確保公平競爭環境,同時減低投資者風險。

歐達禮又表示,如果有機構考慮從事與證券代幣相關活動,應該與證監會討論,又指證監會現時側重於加密資產監管,但亦正繼續調整規則以迎合更多新創,證監會支持用金融科技,認為可令市場更可靠,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