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蔡玉玲被起訴 保釋後稱一直恪守新聞工作者原則
香港電台電視部編導蔡玉玲被警方新界北重案組拘捕。警方指她涉嫌在網上系統取得車主個人資料,用於不符聲明用途,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被暫控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下星期二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事件與蔡玉玲參與製作的《鏗鏘集:7.21誰主真相》有關。
蔡玉玲被扣查約6小時後,以現金1000元獲准保釋,她晚上10時左右,離開新界北總區總部。她表示拘捕事件不僅涉及她個人,亦涉及香港電台作為新聞機構的角色,以及香港新聞工作者如何從事新聞報道。
蔡玉玲說,不會猜測警方今次行動的動機,但認為警方以「7.21專題」報道的背景,拘捕一名記者,恐怕令公眾產生憂慮,警方是否有打壓新聞自由的嫌疑, 會否為業界帶來寒蟬效應。
她強調,自己過去多年都一直恪守新聞工作者的原則。對於自己被捕,心情確有衝擊,但會平常心面對,期望新聞工作者可繼續信守價值,無畏、無懼和無私做應做的事,不要被今次事件影響從事新聞工作的熱誠。
蔡玉玲又指,香港的新聞工作者一直以不同方式獲取新聞材料,對於警方的指控會否令業界報道時有顧慮,相信其他新聞工作者此刻心中已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