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輕度智障清潔工,年初在屯門被搜出持汽油彈及鐳射筆,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囚8個月。被告不服刑期提出上訴,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處理,獲裁定上訴得直,書面判詞將擇日頒布。
法官李運騰表示,考慮上訴人已被還押4個半月,即使駁回上訴亦只需再坐牢不足1個月,認為繼續服刑或會影響更生,考慮所有因素後,判他上訴得直,並獲即時釋放。
上訴人李啟發智商只有11歲,被指涉及今年1月的屯門警署掟汽油彈案件,他早前承認在屯門輕鐵河田站的公眾地方,攜有一枚汽油彈及一支鐳射筆,他被判囚後提出上訴,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和遷入院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