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記者被控抗拒警務人員 所屬網媒稱堅守第四權
警方上門拘捕網媒《娛賓》一名26歲女記者,並暫控她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警方說,被捕女子今年5月10日、即母親節當日,在旺角洗衣街一個公廁內拍照,警員曾警告她停止,但她拒絕合作。《娛賓》發表聲明指,女記者當晚曾被粗暴對待,需留醫治療。
《娛賓》說,女記者當晚因生理需要,在女廁碰見男防暴警察拘捕女市民,並上索帶,防暴警員發現女記者拍攝後,搶奪女記者的拍攝器材,防暴警員向女記者面部噴射大量胡椒噴霧,又以膝頭跪頸,令女記者一度失禁及失去知覺,需送院留醫。
《娛賓》在聲明指批評警方,自去年反修例運動以來,多次阻礙傳媒工作,不少記者被警方以種種理由拘捕及控告。他們強調無懼打壓,堅守「第四權」的責任,報道真相、揭露濫權和不公義。被捕女記者下星期一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