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許智峯,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涉及去年7月6日有人在屯門警署外被刪去手機相片的案件。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林卓廷、許智峯及同案另外兩名被告表示明白控罪。

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下午處理,各人繼續獲准保釋。

控罪指,林卓廷、許智峯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煽惑、誘使或指示X刪除任何儲存於他手機內的內容,而該內容顯示了一些可能於當日或之前干犯刑事罪行的示威者的面貌。

許智峯另外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涉及X的手機,他亦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涉嫌摧毁或損壞屬於X的財產,即是在去年7月1日拍攝並儲存在手機內有關立法會內示威情況的影片。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分別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取用電腦、刑事毀壞及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