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藝人楊明早前懷疑酒後駕駛,在半山馬己仙峽道失事撞壆,撞毀一段逾80年歷史的戰前建築石牆,其後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案件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他被控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以及不小心駕駛共3項罪名。
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已被獲准,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上午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期間需要居於報稱住址。
被告楊明、原名林明樂,被控今年8月初在馬己仙峽道不小心駕駛,其後有警務人員要求他提供血液樣本化驗時,他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沒有提供有關樣本。